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24-05-08 02:27:02来源:龙京快讯网作者:知识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昱能有限议决议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科技并对其内容的股份公司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届

  一、监事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昱能有限议决议会议于2023年7月18日在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科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虹主持,股份公司告会议应到监事3人,第届实到监事3人。监事本次会议的昱能有限议决议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科技法规的股份公司告规定。

  二、第届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审议,监事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黄卫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黄卫书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黄卫书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沈福鑫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同时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沈福鑫先生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并取得学习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沈福鑫,男,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4年12月至1995年12月担任嘉兴市郊区乡企局下属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1月至2004年12月担任嘉兴市鑫联经贸公司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07年6月担任浙江斯帝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担任嘉兴市太阳能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2008年4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太阳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2014年8月至今担任嘉兴市光伏行业协会秘书长。2015年6月至2021年8月担任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2月至2021年1月担任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担任浙江京昆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8月至今担任新疆嘉雅绿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9月担任沙雅京昆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9月担任沙雅京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1月至2023年6月5日担任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5日担任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沈福鑫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8月3日 15 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522号2幢公司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3日

  至2023年8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电子邮件或者信函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提供上述1、2条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522号2幢公司4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8月1日星期一9:00-17:00。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8月1日17:00前送达。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522号2幢

  联系电话:0573-8398696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邱志华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8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3年7月22日起至2024年7月21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699.4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6月3日出具天健验[2022]第24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3年7月22日起至2024年7月21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8 证券简称:昱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21日完成实施。

  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80,000,000股增加至112,000,000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上述情况,公司需要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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