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南沙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广州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第6号通告有关交通管控措施的南沙指导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6号通告第五项要求,区内为配合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车辆出南沙区内车辆原则上只进不出。原则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广州在南沙港区作业的南沙货车,由广州港集团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区内加强对进入港区车辆司机防疫管理。车辆出离开南沙区时,原则按照“点对点”闭环管理原则,广州司乘人员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南沙且只能通过南沙港快速及与其连接的区内高速公路进出港区。 二、车辆出南沙区(除南沙港区外)的原则货车,离开南沙区时,司乘人员须除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出示单位有关证明。 三、除上述车辆外,有防疫任务或特殊情况的单位需离开南沙区的,须提出具体要求,由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在做好防疫检查后予以放行。 四、小客车除执行第三条外,司乘人员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交通防疫组办公室 2021年6月5日 |